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价格调整通知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4 09:43:29 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于2020年1月16日正式发布,2020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此标准控制的环境污染物包括氡、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较旧标准GB50325-2010增加了甲苯与二甲苯污染物,甲醛与TVOC检测方法也做相应调整。针对新标准检测收费我中心作出以下规定:
一、按照新标准委托检测收费按照3000元/点收取。
二、之前已按照旧标准委托检测且报告已出的项目,验收时质监站提出疑问需重新委托检测的,我中心收回报告,点数相同的收费按之前的标准每个点增加1000元,即3600元/点。超出原报告点数按照3000元/点收取。
三、环境检测收费折扣按照与中心签订的检测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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